技術文章
HK3095-31/32/33/39人體靜電釋放器設計標準規范
閱讀:10835 發布時間:2020-4-22第二代人體靜電消除器HK3095系列包括HK3095-31(移動式),HK3095-32(固定式),HK3095-33(固定式),HK3095-39(固定式)。它們屬于本安型防爆人體靜電釋放器,觸摸球采用“靜電亞導體”材質,緩慢釋放人體靜電,消除靜電打火的隱患,并標配鮮明的警示標牌,不僅能提醒工作人員觸摸,還有助于安全管理形象的提升。產品的生產設計制造均符合相關國家標準,并具有資格證書。
HK3095系列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設計參考以下國家標準:
SJ/T10694-2006《防靜電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標準》
GB12158-2006 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:
在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區域等級1區及以上級別區域入口,應設置靜電接地裝置。該區域內,每隔25米應設置靜電釋放裝置。
B50074-2002《石油庫設計規范》
第14.3.13條規定:由于人們穿著人造織物衣服極為普遍,人造織物極易產生靜電,往往積聚在人 體上。為防靜電可能產生的火花,需對進入輕油泵房、輕油罐頂上、輕油作業區的操作平臺,以及 爆炸危險區域等處的扶梯上或入口處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。此消除靜電裝置是指用金屬管做成 的扶手,在進入這些場所之前人體應撫摸此扶手以消除人體靜電。
SH3097-2000《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》
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經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NCEX),符合下列標準:
GB3836.1-2010 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:設備通用要求
GB3836.4-2010 爆炸性環境 第4部分:由本質安全型“i”保護的設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