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工儀器網手機版
移動端訪問更便捷
9月25日,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《農村供水工程項目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,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22日。此舉旨在規范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和運行,提高工程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,保障農村供水安全。
圖片來源: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
類別 | 檢測指標 | Ⅰ~Ⅲ型 | Ⅳ型 | Ⅴ型 |
地下水源 | 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、色度、臭和味、pH、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 每周1次 | 每月1次,至少檢渾濁度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 每季1次,至少檢渾濁度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
GB/T 14848常規指標及非常規指標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指標 | 每年1次 | / | / | |
地表水源 | 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、色度、臭和味、pH值、高錳酸鹽指數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 每日1次 | 每月1次,至少檢渾濁度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 每季1次,至少檢渾濁度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
GB 3838基本項目及補充項目與特定項目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指標 | 每年2次 | 每年1次 | / | |
出廠水 | 渾濁度、色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pH、消毒劑余量、菌落總數、總大腸菌群、高錳酸鹽指數(以地下水為水源時,可不檢測)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 每日1次 | 每周1次,至少測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、消毒劑余量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 每季1次,至少測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、消毒劑余量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
GB 5749常規指標和擴展指標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指標 | 每年2次 | 每年1次 | 每年1次 | |
末梢水 | 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、色度、臭和味、pH、菌落總數、總大腸菌群、消毒劑余量、高錳酸鹽指數(以地下水為水源時,可不檢測)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 每月2次 | 每月1次,至少測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、消毒劑余量,以及特殊檢測指標 | 每季1次,至少測渾濁度、肉眼可見物 |
GB 5749常規指標和擴展指標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指標 | 每年2次 | / | / | |
注1:表中所列的特殊檢測指標是指氟化物、砷、鐵、錳、溶解性總固體、氨(以N計)、硝酸鹽等超標且有凈化要求的項目。 注2:表中所列的IV、V型水源水質檢測指標和頻率,根據水源保護區及補給區污染源情況,采取差異化檢測指標和頻率。 注1:表中所列的出廠水和末梢水的常規指標指GB 5749—2022表1中規定的常規指標(放射性指標除外)和表2中的消毒劑常規指標。 注2:表中所列的出廠水和末梢水的風險指標指GB 5749—2022表3擴展指標中當地存在水質超標風險的指標(結合區域水質檢測或評價相關資料)。 |
素材來源:住房城鄉建設部
相關閱讀 Related Reading
查看更多+-
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征求意見中 將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法律法規體系
近日,生態環境法典草案(以下簡稱“草案”)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,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的規范進行了系統整合,配套制度的制修訂工作正...2025-05-28 11:32:16 -
2025上海環境監測展(暨上海儀器儀表展)將于6月4日至6日開幕,已經準備好構筑全面、高端、智能的商貿對接橋梁,攜業界同仁共繪環境...2025-05-27 14:46:35
-
生態環境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等7部門近日聯合印發《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方案(2025~2027年)》。這是繼“水十條”《水污染防治...2025-05-26 14:46:06
-
5月18日,湖北省發改委發布批復。其中提出,需配置154套儀器設備,總投資6294.36萬元。2025-05-19 15:26:23
-
誠邀蒞臨!2025第二屆化工園區技術創新與產業升級綠色發展論壇將于6月5日在申城火熱啟幕
“第二屆化工園區技術創新與產業升級綠色發展論壇”于6月5日在上海國家會展中心·5.1號館內會議室A開幕。2025-05-16 11:34:19 -
配置3114套水質凈化消毒設施設備!重慶發布農村飲水發展規劃
近日,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《重慶市提升農村飲水質量專項行動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,其中提出,配套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凈化消...2025-05-08 15:24:02
版權與免責聲明
- ①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化工儀器網”的所有作品,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-化工儀器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,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、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“來源:化工儀器網”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- ②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他來源(非化工儀器網)的作品,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,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。其他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,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,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。
- ③如涉及作品內容、版權等問題,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,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。